一) 工资、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
级数 |
含税级距 |
不含税级距 |
税率(%) |
速算扣除数 |
说明 |
1 |
不超过500元的 |
不超过475元的 |
5 |
0 |
1、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。
2、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、薪金所得;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(单位)代付税款的工资、薪金所得。 |
2 |
超过500元至2,000元的部分 |
超过475元至1,825元的部分 |
10 |
25 |
3 |
超过2,000元至5,000元的部分 |
超过1,825元至4,375元的部分 |
15 |
125 |
4 |
超过5,000元至20,000元的部分 |
超过4,375元至16,375元的部分 |
20 |
375 |
5 |
超过20,000元至40,000元的部分 |
超过16,375元至31,375元的部分 |
25 |
1,375 |
6 |
超过40,000元至60,000元的部分 |
超过31,375元至45,375元的部分 |
30 |
3,375 |
7 |
超过60,000元至80,000元的部分 |
超过45,375元至58,375元的部分 |
35 |
6,375 |
8 |
超过80,000元至100,000元的部分 |
超过58,375元至70,375的部分 |
40 |
10,375 |
9 |
超过100,000元的部分 |
超过70,375元的部分 |
45 |
15,375 |
(二)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
级数 |
含税级距 |
不含税级距 |
税率(%) |
速算扣除数 |
说明 |
1 |
不超过5,000元的 |
不超过4,750元的 |
5 |
0 |
1、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,减除成本,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。 2、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。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(单位)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。 |
2 |
超过5,000元到10,000元的部分 |
超过4,750元至9,250元的部分 |
10 |
250 |
3 |
超过10,000元至30,000元的部分 |
超过9,250元至25,250元的部分 |
20 |
1,250 |
4 |
超过30,000元至50,000元的部分 |
超过25,250元至39,250元的部分 |
30 |
4,250 |
5 |
超过50,000元的部分 |
超过39,250元的部分 |
35 |
6,750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