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种行业许可证
特种行业许可证 发布:2009-12-02 22:45:04 查看次数:2755
|
◆办事程序:
◆特种行业申报材料: 1、有关部门批准开办(设)文件;私营、个体应持本人户口所在地乡、镇、街道政府证明。 2、申领《许可证》申请书(一式两份)。 3、填写《场所或特业申请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,附照片二张)。 4、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。 5、场所平面图。 6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,暂住人口需《暂住证》复印件,填写从业人员登记表。 7、负责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证明。 8、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;派出所给业主签订的治安责任书。 9、联营或承包的,须有联营或承包协议书。 10、营业护照复印件。 11、其它部门审核意见: A、文化、娱乐、体育场所及印刷业须持《文化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。 B、下列须消防部门审核签署意见:影剧院、体育场(馆)、歌舞厅、音乐厅、茶座、俱乐部、文化宫、录像放映点等大型活动场所及旅馆业、印刷业。 C、开办典当业必须持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同意设立的批准文件。 D、开办拍卖行的,须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拍卖师资格的证明。 E、开办印刷业的,须有新闻出版、文化、轻工等部门负责制许可证明。 F、设立旧货企业和旧货市场,须持商品流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《旧货经营资格证书》、《旧货市场批准证书》。 ◆承诺时限: |
|
|
|